1.除本室工作人員和進行實驗的師生外,其它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
2.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均設專人管理。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使用、移動、調換、拆卸、借出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做到實驗儀器的物、帳相符。
3.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小型維修及保養工作,使儀器處于完好狀态。
4.儀器設備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拆改時,必須經中心主任同意,報設備科批準備案;卸改部件應作書面記錄,大型儀器設備拆改須報主管院長批準,設備科備案方可拆改。
5.儀器設備不得擅自外借,若需借用,須寫借條,并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方可借出;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對儀器設備的安全、完好負責并負責及時催還,并檢查是否完好。
6.儀器設備的說明書、圖紙、線路圖等資料必須妥善保管。完善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嚴格儀器設備的使用手續。
7.實驗室内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關好水、電、氣等閥門,對所用儀器設備必須清掃幹淨,恢複原來狀态,機械設備尚需按規定加油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