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鋼管作為能源工業建設的關鍵設備和材料,在石油、天然氣和電力等工業領域,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國的鋼管生産整體上海處于高産量,低技術含量的層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能源工業的發展。為了提升我國鋼管産品的核心競争力,進一步與國際标準接軌,經市科學技術局批準,依托我公司組建“常州市建設工程結構與材料性能研究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
第二條 重點實驗室主管部門為市科學技術局,依托單位為bevictor伟德官网土建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共建單位為常州第一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條 重點實驗室的任務和目标是:瞄準和吸收國際上先進的鋼管生産技術,研究和開發高技術含量的特種專用鋼管産品,建設高層次研發重點實驗室。
第四條 重點實驗室的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受政府和公衆的監督。
第五條 為了規範與促進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運作與發展,充分發揮重點實驗室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職能
第六條 參與制定和實施行業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開發規劃和計劃。
第七條 組織和運用行業内國内外技術信息,廣泛開展技術交流,與高等院校、研究院開展産學研結合工作,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研發關系。
第八條 收集分析行業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産品技術的發展動态,為新産品開發,行業技術發展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 創造良好的研發條件、工作條件和學術氛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為行業培養高素質的技術和管理人才。
第十條 積極開展技術經營與服務,推動科技成果的移植、轉化與産業化,以此産生的效益為技術開發提供資金支持,走技術重點實驗室自我生存、自我發展的道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實行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并建立精簡、高效的管理班子,設立專家技術委員會,負責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開發技術、方案評議,提供技術、信息咨詢和指導。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結構與材料性能研究重點實驗組織結構及各部門職責:
重點實驗室管理委員會
重點實驗室管理委員會是工程技術重點實驗室的決策機構,由項目承擔單位、重點實驗室負責人、外聘顧問和指定人員擔任。主要負責重點實驗室的宏觀發展規劃,負責把握國際鋼管的市場發展趨勢、國際鋼管科技發展動态的了解;研究國際相關市場的技術、安全标準和貿易要求、提出解決的指導性意見;指定重點實驗室相關産業鍊的競争戰略;讨論重點實驗室機構的設置調整,對重點實驗室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
重點實驗室技術委員會
重點實驗室技術委員會是重點實驗室的技術咨詢機構,由國内科技界同行、相關企業和科研院所知名專家、學者及依托單位技術骨幹組成。負責審議重點實驗室研究開發工作計劃,評價工程設計試驗方案,提供技術、經濟咨詢和市場信息。
專家顧問組
專家組由行業協會或管理部門專家及行業相關專家組成,主要在重大課題項目及産業化進程中給予技術或相關專業幫助。
重點實驗室主任
是重點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組織者。重點實驗室建設初期由依托單位委派。重點實驗室建成後,采用招聘形式聘任。重點實驗室主任負責執行重點實驗室管理委員會決議并對重點實驗室進行日常管理。
技術開發部
技術開發部下轄各專業研究室,負責根據重點實驗室任務計發展規範形成前沿技術研究,開發市場急需适銷對路的高新技術産品及加工工藝方案,提供一批高精尖技術産品及現金工藝技術和專用加工裝備。
測試分析重點實驗室
負責各研究室的産品研究過程中的分析測試及産品标準制定;對外提供測試檢驗技術服務。
(7) 信息與培訓部
負責重點實驗室對外技術交流、情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技術培訓與開發服務。項目成果知識産權保護及享受國家相關政策等材料的申報工作。
(8) 工程項目部
負責新産品試制和新工藝試驗的實施,以及工程重點實驗室對外提供的各項開放服務等。
第四章 主要任務
第十三條 加大對适合鋼管行業規模生産的新工藝和新技術的開發力度。
第十四條 擴大與國内科研機構的合作範圍和新技術應用領域。
第十五條 研究開發高端特種鋼管産品及鋼管專用裝備。
第十六條 建設達到高等級研發機構水平。
第十七條 帶動常州市及周邊地區鋼管行業的發展。
第五章 運營和服務方式
第十八條 重點實驗室的運營方式:
重點實驗室在運行過程中與組件單位及其他單位的經濟利益關系主要以“經濟合同”的方式确定。
重點實驗室采用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參與、興辦企業等方式實現産業化。
第十九條 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作為行業公共服務的平台,可以為國内和常州的相關企業提供鋼管技術的服務,包括:
轉讓關鍵技術及産品等科研成果;
提供高性能油井管、高合金高壓鍋爐管、高精密機械管的生産指導;
受讓國外高端特殊鋼管品種技術;
完善提供鋼管性能檢測、失效分析及相關檢測服務;
為行業培養各層次的專業技術人才。
第六章 人事、财務及項目管理
第二十條 重點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競争、聯合”的運行機制、采用“擇優選聘、合同聘任”的用人制度。重點實驗室固定研究人員的比例不低于70%。
第二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财務制度和财經紀律,并結合重點實驗室實際情況,搞好财務管理,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資産負債表;重點實驗室對其全部資産獨立自主經營,并委托鋼管财務部負責日常财務收支管理和财務預決算事宜;詳細财務管理辦法另行觀點。
第二十二條 項目的投資決策,10萬元以下的研究開發及生産經營項目由重點實驗室主任決定;10~50萬元的項目由技術委員會會議決定,報管理委員會備案;5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管理委員會決定。項目及成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由于某種原因使重點實驗室無法經營,需要終止時,由重點實驗室主任提出書面報告,經管理委員會讨論通過後報請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重點實驗室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