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實驗設備安全和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期間,實驗室由任課老師負責管理,學生要嚴格服從教師管理。
二、做好防火工作,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與上課無關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加強防火防漏電意識,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切斷電源,并疏散室内人員。
三、嚴禁吸煙,不得随地吐痰、亂扔紙屑,不準帶各種食物進入實驗室。請自覺維護實驗室環境,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四、愛護實驗室設施,愛護公物及他人的物品,不亂摸亂動;嚴禁擅自動用實驗室内的其它設施。
五、實驗期間請保持安靜,嚴禁喧嘩、嘻戲、打鬧和用電腦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六、實驗期間發現任何異常,如實驗儀器、工具故障、損害等必須向任課老師及時報告。不要私自處理,以免造成更大問題,任課老師無法處理時應盡快向相關負責人反饋。
七、實驗結束後,把實驗儀器打掃幹淨,實驗設備擺放整齊,帶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做好實驗室的衛生清潔工作。
八、離開實驗室時請确保關閉實驗室儀器設備電源,斷電,鎖門窗,及時歸還鑰匙,辦好交接手續。
九、外來人員使用實驗室或實驗室外借,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後,由負責人根據要求具體經辦。
十、凡因操作不當或故意違規操作造成實驗室儀器、工具損壞,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并給予相應處分。
十一、違犯上述規定且不聽教育勸導者,取消實驗資格,并由學校按校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