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實驗室管理,提高儀器設備使用效率,保證儀器設備安全和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實習期間,測量實驗室由任課老師負責管理,學生要嚴格服從教師管理。
二、做好防火、防水工作,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與上課無關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加強防火防漏電意識,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切斷電源,并疏散室内人員。
三、嚴禁吸煙,不得随地吐痰、亂扔紙屑,不準帶各種食物進入實驗室。請自覺維護實驗室環境,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四、學生領用、歸還儀器時,做好登記、核對工作。
五、嚴格執行儀器操作規程,實驗、實習時遇到儀器問題,立即向任課老師報告,不要私自處理,以免造成更大問題,任課老師無法處理時應盡快向相關負責人反饋。。
六、如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測繪儀器損壞,須原價賠償。隐瞞不報者,雙倍賠償。違規情節特别嚴重的,取消該生或該班的實驗、實習成績。
七、實驗、實習結束後,把儀器安放到原來位置,帶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做好實驗室的衛生清潔工作。
八、離開實驗室時請确保拉上窗簾、關閉設備電源,斷電,鎖好門窗。
九、外來人員使用儀器或外借,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後,由負責人根據要求具體經辦。
十、違犯上述規定且不聽教育勸導者,取消實驗、實習資格,并由學校按校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