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使學生有更多的自主選擇和發展的機會,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蘇教學〔2014〕8号)和《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管理規定》(常工政〔2017〕127号)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包括分管教學、學生工作、國際教育的校領導,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國際交流合作處、團委等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負責制(修)定轉專業管理辦法,确定轉專業工作日程,審定轉專業計劃和轉專業學生名單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挂靠教務處,負責日常工作。
第四條 二級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組長由二級學院院長擔任,成員構成及數量由二級學院自行确定。工作小組負責審核本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拟定本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制定本學院選拔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确定本學院拟接收學生名單等。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五條 堅持“以生為本”、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鼓勵學生特長發展、有利于學生完成學業的原則。
第六條 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參照該專業當年教學資源條件設定。就業率低和教學資源不足的專業應嚴格控制轉入人數。
第七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章 申請條件
第八條 在校學生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轉專業:
(一)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二)學生對申請轉入專業有興趣和專長。
(三)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條件要求。
第九條 在校學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可申請轉專業:
(一)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确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如定向生、國防生等。
(二)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學生(含保送生、對口單招、專轉本、現代職教體系高職與本科“3+2”分段培養項目、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項目、五年制高職與本科“5+2”分段培養項目、第二學士學位等)。
(三)高職與本科“4+0”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
(四)已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學生。
(五)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的學生。
(六)因違紀受處分尚未解除的學生。
(七)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的學生。
第十條 藝術類學生限于同類專業間互轉。
第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限于同類項目間互轉,中外高校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學生原則上不可以轉專業。
第十二條 退役後複學(重新報到入學)或休學創業期滿複學的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需要申請轉專業,學校給予優先考慮。
因其他個人原因期滿複學(重新報到入學)的學生,如因學校專業調整,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可申請轉專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申請者轉入相近專業。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 二級學院制定學院選拔考核辦法,報教務處審核,并于一年級新生入學後兩周内在校園網學院主頁上向全校公布。
第十四條 轉專業的申請與選拔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末至第二學期初進行,具體工作日程屆時另行公布。
第十五條 二級學院拟定各年級各專業接收學生計劃人數,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接收學生轉專業計劃表》報教務處審核彙總,經學校審定後公布。
第十六條 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在二級學院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後,在規定時間内遞交至拟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逾期視為放棄。
第十七條 一年級學生選拔考核以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筆試合格後方可參加面試,面試由接收專業所在二級學院負責組織。二年級及以上學生的筆試或面試由接收專業所在二級學院負責組織。相關二級學院依據本學院制定公布的選拔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公布的接收轉專業計劃,組織選拔考核,召開轉專業工作小組及黨政聯席會議,确定拟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轉專業審核選拔彙總表》報教務處。
第十八條 教務處彙總全校學生轉專業審核選拔情況,報學校審批後,向全校公示。公示期間若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反映。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發文公布獲批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十九條 各二級學院的轉專業工作必須嚴格按上述程序組織實施。在學校規定的時間之外,不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因患某種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轉專業申請和審核不受上述程序和時間限制。具體如下:
(一)學生本人可在報到入學1個月内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新生轉專業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逾期視為放棄。
(二)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交由拟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
(三)經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經公示無異議後,獲批轉專業的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習。
(四)此類轉專業審核批準工作一般應在申請截止後2周内完成。
第二十一條 對于滿足第十二條情形的複學(重新報到入學)學生申請轉專業,應先至原所在二級學院辦理複學(重新報到入學)手續,并由原所在二級學院安排到原專業合适班級就讀(如因學校原專業調整,可由原所在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先行安排到相近專業合适班級就讀),在規定時間内再向所在二級學院提交轉專業申請。
(一)複學學生轉專業工作程序及時間要求具體如下:
1.學生本人可在報到1周内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複學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逾期視為放棄。
2.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交由拟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
3.經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經公示無異議後,獲批轉專業的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習。
4.此類轉專業審核批準工作一般應在申請結束後2周内完成。
(二)重新報到入學學生轉專業工作程序及時間要求具體如下:
1.學生在第一學期末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逾期視為放棄。
2.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交由拟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
3.經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經公示無異議後,獲批轉專業的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習。
4.此類轉專業審核批準工作時間參照第十四條。
第二十二條 飛行技術專業停飛學生轉專業按照《bevictor伟德官网飛行技術專業停飛學生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材料要求
第二十三條 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學生确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的,應提供相關成果或專家證明。
(二)因患病原因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常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或武進人民醫院的檢查證明(加蓋醫院病情證明專用章)。
(三)确有特殊困難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
第二十四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所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獲批轉專業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轉專業資格,退回原專業學習,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七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五條 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跨學科門類轉專業的,原則上應轉入低一年級學習;學生轉入同一學科門類相近專業的,經轉入二級學院核準,可轉入同一年級。
第二十六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到教務處辦理轉專業手續,領取轉專業通知書,到轉入二級學院報到。相關二級學院做好學生檔案材料的轉出或轉入工作。
第二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後,應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修讀課程。原專業已修讀的課程及學分,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經轉入二級學院核準後予以認定;不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經轉入二級學院核準後可作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記載。凡需要補修的課程,按照重修的要求辦理。
第二十八條 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應按轉入專業和年級的學費标準繳納學年學費和學分學費。
第二十九條 對于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教務處負責在教育部學籍學曆信息管理平台進行學籍異動處理,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常工政〔2019〕128号)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